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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 x 理律學堂《2021社會創新與影響力投資寒假營隊》學員甄選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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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課程宗旨
全球在快速發展之下面臨多種社會與環境問題,過去多賴非營利組織或政府政策法制推動以解決社會問題,近年來社會創新逐漸為成為國際間解決社會與環境問題之核心議題及推動主軸。所謂社會創新,以有別於過去之方式,例如以營利組織模式、商業模型、跨域合作機制等,為現存各項挑戰提供有效、永續之解決方案,幫助整體社會創造更多價值。本營隊將引導學生就具體的社會實踐案例,探討如何以新型態組織,建構一個共善社會的創新生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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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課程實施方式
《社會創新與影響力投資寒假營隊》將於2021/1/19-22連續四日在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上課,另參訪社會企業,學員必須事先完成指定之閱讀準備。
課前閱讀資料連結
1. 《文化大學x理律學堂 社會影響力投資與企業永續治理》線上影音課程:http://www.leeandli.org.tw/class_video_010.html
2. 社企流網站:https://www.seinsights.asia/
3. 社會創新實驗中心:https://silab.sme.gov.tw/home
4. Impact Hub Taipei: https://taipei.impacthub.net/
5. 方元沂,公司型社會企業的運作與治理,
月旦民商法雜誌,第65 期,46-57 頁,2019年9月。
6. 方元沂,從企業社會責任到社會企業-論公司型社會企業的發展,
臺灣財經法學論叢,第1卷第1期 ,133-168 頁,2019年1月。
7. 方元沂,共(兼)益公司與社會企業有何不同?
會計研究月刊,第394期,85-89 頁,2018年9月。
8. 方元沂、江永楨,社會使命型企業-社會企業概念分析及修法芻議,
華岡法粹,第63期,67-129 頁,2017年12月。
9. 周振鋒,談美國社會企業立法-以公益公司為中心,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46期,55-108 頁,2015年1月。
10. 洪令家,社會企業之治理架構初探:以英美規範為基礎,
全國律師,第19卷 第9期,62-74 頁,2015年9月。
11. 陳盈如,社會企業之定義與其對於傳統公司法挑戰之迷思,
政大法學評論,第 145期,87-145 頁,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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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員甄選條件
以法律系所現籍或應屆畢業學生為對象(包含大學生與研究生,進修班、在職班除外),原則上錄取四十名。甄選與錄取由主辦單位審酌報名情況全權決定,無需公開作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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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保證金與修習證書
符合第三條所述條件者,歡迎檢附身分與資格相關證明文件,並附一千字以內個人簡介及修習目的,
於2020/12/15前email至理律文教基金會(foundation@leeandli.org.tw)。主辦單位審核完成後將以email通知,錄取之學員應於通知之期限內提供身分與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原本供主辦單位核對,並繳交新台幣四千元之保證金,逾期未辦理者視為放棄,名額將另行遞補;但有特殊困難經主辦單位專案核可者,得以其他方式替代保證金。
學員如實完成營隊課程後,主辦單位將退還保證金,並頒予修習證書。為確保學員珍惜課程資源,缺課或違規者保證金按情節扣款。主辦單位倘認學員參與情況不佳,得拒絕發給修習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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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著作權授權
主辦單位得將課堂影音檔剪輯製作後在網路公開,學員報名即表示同意理律文教基金會得為公益目的收錄、使用其於課程中提出之書面或口頭資料與現場影音檔。
學員於上課過程中不得自行錄音或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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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免責
主辦單位基於公益之旨提供本營隊課程,學員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主辦單位課程安排與紀律秩序等要求;倘有不合理情況或拒絕配合者,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其上課資格。
主辦單位除依公布之內容提供本營隊課程外,對任何人、任何事由不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本辦法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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