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談
「理律學堂」從分享實務經驗的免費課程,延伸到在人文書香中交流彼此智慧的「理律沙龍」,進而以「法理情談」 講座邀請大家在咖啡香中談法、談理、談情。歡迎法律人與非法律人同聚,融合出一種更柔軟貼切的法理情感。
 
時 間: 18:00 ~ 19:00簡餐、咖啡,19:00 ~ 21:00議題探討
地 點: 93巷人文空間(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3巷2號2F)
人 數: 80人為限,必須經由「理律學堂」報名系統,經主辦單位確認席位後,
憑確認席位通知出席
 
104/9/10(四)18:00 ~ 21:00
監察權與司法權的糾葛—從一篇千古傳誦的奏摺談起
李復甸教授‧李念祖律師 主講
 
中國人自古庭訓總是告誡子弟「是非只因多開口,禍害只為強出頭」。《論語》中更是成篇累牘地教人「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遜。」,說「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又說「時而後言,人不厭其言。」總之,中國人怕事。不願意直言無隱。在政治上的發言,尤是極其謹慎。
然而,在中國也有勇於言責,而寫下血跡斑爛的史頁。唐代名臣陸贄在奏書《論兩河及淮西利害狀》中曾有:「臣每讀前史,見開誠納忠之士,乃有『泣血』『碎首』『牽裾』『斷鞅』者,皆以進議見拒,誠懇激忠,遂至發憤逾禮,而不能自止故也。」由於忠貞之士每每認為「明主可以理奪」,故而敢於忠言直諫,偶遇未能打動上位者清明之時,不免就有剖肝泣血,碎首不恨的青史留存,讀到這些事蹟,都不由令人感覺內心激動,擲書三嘆。
諫官在中國傳統上留下了特殊的印記。監察制度在五權分立制度中,該扮演如何的腳色?陶百川先生在維護人權的監察工作上,曾有一段令人動容的堅持,畫下監察與司法間的分際。

李復甸 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第六屆立法委員、第四屆監察委員
李念祖 律師 
集律師、大學教授及仲裁人等身份於一身。專長於爭議調處、跨國仲裁、大眾傳播、商業訴訟、憲法訴訟與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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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權與司法權的糾葛 (2015/7/22風傳媒刊載)
   
 
104/9/17(四)18:00 ~ 21:00
當醫療遇上衝突糾紛,訴諸法律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必須兼顧的法理情
陳永綺醫師、李詩應醫師、沈冠伶教授  ‧  牛豫燕律師 主持
 
醫護人員曾經是大家口中的白衣天使,社會地位備受尊崇;但曾幾何時,病患對醫護言語責難、甚至於肢體衝突,醫療糾紛屢見不鮮。從許多統計數據及訪問中顯示,這些撕裂並造成醫護關係日趨惡化的原因很大比重在於溝通不良。
大眾普遍認同並理解醫護人員的辛勞,然而一旦自己發生醫療需求時,往往將焦慮轉變成嚴峻的期待,無法容忍醫療的不確定性與醫護人員心力的極限,傾向將不如預期的情形歸咎於醫療行為的疏失,而醫護人員的溝通方式也常常使得病人或家屬感到受傷,而形成醫療訴訟導火線之一。
醫學教育及社會氛圍深刻影響醫療環境的形成。惡劣的醫療環境將導致醫護人員出走、醫療品質下降,醫療質量不足則使醫療行為的風險上升,惡性循環,非眾人之福。「訴訟」並非醫療糾紛唯一或最佳解決方案,如何建立院內溝通機制使醫病相互聆聽信賴,以及如何藉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使醫病對立得以舒緩,是維繫和諧的醫護環境紛亟需處理的核心議題。

陳永綺 醫師
陳忠純紀念促進醫病關係教育公益信託推廣會會長、台灣醫病和諧推廣協會主發起人/常務監事、台北市衛生局聘任醫療糾紛爭議處理關懷小組成員教育訓練講師及調處關懷委員、調處委員、台北地方法院醫療糾紛調解委員。
李詩應 醫師
陳忠純紀念促進醫病關係教育公益信託推廣會執行長、台灣醫病和諧推廣協會常務理事、法務部專家資源顧問、醫師公會全聯會法律智庫委員、北市衛生局聘任醫療糾紛爭議處理關懷小組成員教育訓練講師/調處關懷委員/醫療糾紛調解委員、台北地院醫療糾紛調解委員、台灣醫事法律學會理事。
沈冠伶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研究領域在民事程序法,目前亦擔任財團法人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並為國際民事程序法學會(IAPL)之會員。
牛豫燕 律師 
協助國內外藥廠及醫院客戶處理與醫療及藥品等領域之相關問題,並協助本地製藥協會處理藥品行銷規範之制訂、執行與相關爭議之調查與處理,亦處理藥害救濟以及醫療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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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醫療遇上衝突糾紛_訴諸法律是最好的解決方式__參考資料
當醫療遇上衝突糾紛_訴諸法律是最好的解決方式__院內關懷小組-陳永綺醫師
當醫療遇上衝突糾紛_訴諸法律是最好的解決方式__院內溝通調解-李詩應醫師
當醫療遇上衝突糾紛_訴諸法律是最好的解決方式__沈冠伶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