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談
「理律學堂」從分享實務經驗的免費課程,延伸到在人文書香中交流彼此智慧的「理律沙龍」,進而以「法理情談」 講座邀請大家在咖啡香中談法、談理、談情。歡迎法律人與非法律人同聚,融合出一種更柔軟貼切的法理情感。
 
時 間: 18:00 ~ 19:00簡餐、咖啡,19:00 ~ 21:00講座課程
地 點: 93巷人文空間(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3巷2號2F)
人 數: 80人為限,必須經由「理律學堂」報名系統,經主辦單位確認席位後,
憑確認席位通知出席
 
104/11/12(四)18:00 ~ 21:00
期待英雄聯盟
陸 續博士 主講
 
集國防、科學、理工、學術、教育、研發、投資各種歷練於一身的陸續教授邀您參加「英雄聯盟」!
您會擔心吃到不安全的食物嗎?您會憂慮買到可能坍塌的房子嗎?您會為政府有限的預算被濫用而憤慨嗎?這些令您不安的現象與腐敗有甚麼關係?身為民主社會的公民該如何面對種種腐敗的現象呢?陸教授由報告腐敗起頭,邀請大家一同思考關於自由、理想、英雄與生活的關係。
「我們生活在甚麼樣的地方?民主、自由、法治!?民主與自由只靠法治夠嗎?」
有人說民主制度是對公民要求最多的制度,陸教授將向大家報告他認為民主制度的要求是甚麼。
徒法不足以使社會進步、生活變好。企業報告不實、產品偽造、食品攙假、工程不良、環境污染,乃至於金融商品虛擬包裝、誘導過度消費…,在既有法律架構中總找得到脫罪卸責的空間。陸教授將以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的工程倫理所考慮的八大面向為例,說明倫理守則的必要性。
專業倫理、企業倫理、職場倫理、工作倫理…,如何確立目標、意識與方向,形成更具強制性的行為準則,需要各路英雄結盟,投入實踐!

陸 續 博士
慧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前國防大學中正理工學院院長;中正理工學院物理系學士、物理研究所碩士,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電機碩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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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英雄聯盟
   
 
 
104/11/19(四)18:00 ~ 21:00
維護語言障礙弱勢者的訴訟權益 —談我國司法通譯的問題
陳允萍 主講‧李念祖律師 主持
 
每天在台灣遊訪、工作的外籍人士與長期定居的新住民,目前總數逾百萬,涉及行政或司法事件的情況很多,然而卻缺乏制度化的通譯系統。語言通譯不只是外籍人士必須仰賴,國人與外籍人士互動同樣有此需求。曾任台東縣警察局外事警員的陳允萍,從負責查緝非法外勞十幾年,到後來成立「台灣司法通譯協會」,免費提供通譯服務,並奔走各地演講授課,召募地方志工、協助培養通譯專業能力,他說:「善用公務上的權力,可以為人民實現幸福」。
依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我國兩公約施行法的規範,任何人受刑事控告或因其權利義務涉訟須予判定時,如不通曉或不能使用法院所用之語言,應免費備通譯協助之。對於涉外案件而言,司法通譯制度不啻訴訟體制良窳的關鍵。
陳允萍長期觀察,實務上需要通譯的案件經常有「通」而不能「譯」,或者是「譯」而不能「通」的現象,語言不通的當事人在案件上無法維護「知」的基本權益。兼具外文與法律能力而投入通譯工作的人寥寥無幾;少數精通外文又瞭解法律者又未必有實務經驗,或本身的角色不適合在個案中擔任通譯的工作,縱因行政上的便宜使之權充通譯,不乏證據無法採用或是案件必需重新調查或重審的狀況;未依程序所採用的證詞/證據,將來更可能影響繫爭事項的認定與實質正義的伸張,間接地侵害了相關當事人的權益。
陳允萍深切關心司法通譯相關問題,看到制度有所不足,在許多活生生的案件中,語言不通的需求者無從選擇,只能屈於體制現況,不時發生悲劇,因而致力尋求改善,自行招募相關領域的人士,在沒有在任何資源的情況下,創立了「台灣司法通譯協會」這個全國性的非政府組織,雖然不被實務界所看好,但他克盡所能,毫不退縮。
今天藉著這個機會,讓大家明白陳允萍的努力與所遇到的難題~~

陳允萍
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畢,臺東縣外語通譯協會理事長、台灣司法通譯協會創辦人。
李念祖律師
集律師、大學教授及仲裁人等身份於一身。專長於爭議調處、跨國仲裁、大眾傳播、商業訴訟、憲法訴訟與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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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語言障礙弱勢者的訴訟權益_談我國司法通譯的問題
維護語言障礙弱勢者的訴訟權益_談我國司法通譯的問題(參考資料)
   
 
 
104/11/26(四)18:00 ~ 21:00
臨終的自主與尊嚴—從法律觀點談尊嚴死
林志潔教授、陳鋕雄教授‧陳長文律師 主持
 
人性的尊嚴,包括臨終的尊嚴。當急救插管成為常態、無效醫療氾濫、植物人人數的攀升全球第一,高齡化的台灣社會,該如何學習面對生命最後的一段旅程?如何認清醫療真相並主動做出判斷和選擇?如何避免在最後時刻被施以不必要的醫療、而能從容優雅的回顧和道別?
美國在1990年通過了《病人自決法》,奧勒岡州更進一步承認積極安樂死的合法性,鄰近的日本,雖未以特別法承認尊嚴死,但卻有許多案例顯示有其需求。我國於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條例》迄今,關於適用的範圍、家屬的意見、預立遺囑的推廣,都存在許多問題,成效有所疑義。近來立委推動的《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乃希望補強《安寧緩和條例》之不足,就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持續植物人狀態、重度或極度重失智、病人痛苦難以忍受或疾病無法治癒者,有權利拒絕施行或要求撤除維持生命治療。如何有尊嚴的離開,是每一個人都無可迴避的問題,涉及醫療、法律、倫理、病患自主權等重要價值,需要我們所有人的關心與討論。

林志潔 教授
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院長、現任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司法官學院與法官學院講座教師、法務部人權委員會委員、台灣透明組織法制改革部主任、曾任美國杜克大學兼任講師。
陳鋕雄 教授
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博士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曾任交通大學人體與行為研究治理中心主任、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所長。
陳長文 律師
陳長文律師為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暨執行合夥人
陳律師執業與教學數十載,專長於超國界法律問題及一般法律諮詢。陳律師常懷赤子之心,對於公益活動、人權議題及弱勢團體權益的關懷,一直不遺餘力;對於法律人的培養、法治的發展與社會整體的福祉,懷著深厚的理想與熱情,是一位長期投入法治教育、關心兩岸問題的自由和平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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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教授講題_臨終的自主尊嚴
無效醫療問題__天下雜誌
醫界實務疑慮_聯合報
陳長文教授文章─兩遇死亡天使
陳長文教授文章─談尊嚴死議題
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最新修正版(含立法總說明1041005)
病人自主權利法-說明簡報(1041006)
病人自主權利法常見問題釋疑(1041006)
懶人包(楊玉欣辦公室製作)
醫師全聯會意見回應(1041006)
論鄭逸哲有關_病人自主權利法之觀點
鄭雨青-非末期病人拒絕維生醫療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