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是中國古代最有名的法官,清廉如水、嫉惡如仇、辦案如神是他最鮮明的形象,也間接形塑了許多人對司法的期待。現代的法官似乎遠遠比不上古代的包青天,「明明有罪」的案件進入法院,不是耗時多年,就是輕判、甚至判無罪,更別提發生冤獄,還不時出現法官收賄的傳聞。為何現代司法與人民的期待差距如此之大?
根據傳說,包拯自宋景祐年間任知縣;先後出任曆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以為民興利除弊、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又改任監察御史,彈劾行事不法的官僚。將近一千年前行政、立法、司法、監察功能如何作用?現今行得通嗎?
張永宏法官以擔任十餘年刑事庭法官的角度,嘗試整理出現代司法的原則與實況、應為與不能為,並從史料中爬梳出真正的包青天,比較包青天所處的時代與今日的差別,進一步分析人民的期望中,有哪些是司法做不到的,又有哪些是司法應該努力的。
張永宏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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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曾任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判長及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有10餘年之刑事審判經驗,為日本東京大學客座研究員及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對於日本裁判員制度亦有深入研究,並曾負責我國人民觀審制度草案之草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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