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談
「理律學堂」從分享實務經驗的免費課程,延伸到在人文書香中交流彼此智慧的「理律沙龍」,進而以「法理情談」 講座邀請大家在咖啡香中談法、談理、談情。歡迎法律人與非法律人同聚,融合出一種更柔軟貼切的法理情感。
 
時 間: 18:00 ~ 19:00簡餐、咖啡,19:00 ~ 21:00講座課程
地 點: 93巷人文空間(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3巷2號2F)
人 數: 60人為限,必須經由「理律學堂」報名系統,經主辦單位確認席位後,
憑確認席位通知出席
 
105/2/25(四)18:00 ~ 21:00
大學公民素養教育:「學教」到「教學」
魏澤民 主講‧李岳霖律師 主持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嗎?你自覺是一個好公民嗎?學生到了大二就取得參政權,你覺得學校教育培養了他們的公民素養嗎?
德國戲劇大師布萊西特(Bertolt Brecht)有一段經典描述:「他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他從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他彷彿懵然不知,種種生活費用,如大豆價格、麵粉價格、租金、醫藥費等,全都與政治決定息息相關。他甚至對自己的政治無知引以為傲,挺起胸膛,高聲說自己討厭政治。這愚人並不知道,由於自己的政治冷感,社會出現了淫業、棄童、搶匪--更可悲的是出現了貪官污吏,他們對剝削社會的跨國企業阿諛奉承。」
這情景在台灣現階段看起來並不陌生。我們公民抱持「事不關已」心態的不在少數;近年學生開始積極地對政治議題發聲,在社群網路的加持下,影響廣泛而深遠。這過程中所採取的行動是否理性而有效,對整個社會、乃至於國家的發展,影響至鉅。教育者應盡其所能關照這個問題,是訓練自我保護,也是培養公民責任。
提供良好公民素養教育的最佳場所就是學校。教育部要求社會科課程必須包含公民課,但大多數流於形式,並沒有培養學生真正理解政府、社會、政策是如何運作,更沒有引導學生練習理性負責地參加公民行動。
適逢理律文教基金會、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與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共同主辦「2016理律盃大學校際公民行動方案競賽」之際,本講座邀請魏澤民老師基於多年來培育大學生公民素養的經驗、李岳霖律師基於推動「公民行動方案競賽」的經驗,為大家闡述培育學子公民素養的重要問題。

魏澤民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曾任教國立高雄大學、國防醫學院、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銘傳大學、德明財經科大、中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長期投入大學通識教育課程教學創新。
李岳霖 律師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政治大學法學碩士弘鼎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北律師公會中國大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
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中國大陸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常務理事。
 
 
 
 
105/2/18(四)18:00 ~ 21:00
告訴小英什麼是民生法案
錢建榮法官 主講‧李念祖律師 主持
 
小英總統當選那天說,民進黨主導的新國會將會注重民生法案的推動。民生法案是甚麼?除了幾年來修正不下十次的《食安法》,您可知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個不分違規情節輕重,一律吊銷各級駕照,侵害職業駕駛的工作權、甚至生存權的規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有個與加害人和解,即使是一紙無法履行的和解書,國家就置身事外的規定?《眷改條例》有個註銷不同意改建眷舍之原眷戶權利,造成基層老兵流離失所的規定?
長期以來行政法制總是偏重行政效能、便宜與制裁,忽視人民受到的不平等、不合理的箝制或侵害。這些才是新國會要體察民意,想辦法重新制定或修改的「民生法案」。而司法體系普遍存有「法律執行者」的觀念,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判,法官面對不合理的法規,不願多花心思運用法釋義學,更怠於發揮制衡行政權的司法功能,排斥違法的行政命令,反任由機關濫用命令逾越法律侵害人民權益,更別說從基本權角度闡明合於憲法意旨的法律適用,以節制立法權對人民的違憲侵害。
司法改革千頭萬緒,十幾年來改革的重點都集中在法制變革,卻忽略人心的改革。法律是人操作的,「有權力說最後一句話」的法官尤其重要。甚麼叫民生法案?把司法改革做好,就是對百姓生活最好的民生法案!

錢建榮 法官
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官;東吳大學法律系刑事訴訟法案例解析兼任講師。
輔大法律研究所公法碩士;台大法研所(公法組)博士候選人。
曾任台東地院刑事庭法官、桃園地院民事執行處法官、刑事庭法官(兼審判長)、 釋字第636、687、711號解釋聲請法官,獲大法官會議做出違憲解釋;勇於挑戰違法、不合理的法令制度。被譽為「釋憲達人」。
李念祖 律師 
前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長
集律師、大學教授及仲裁人等身份於一身。專長於爭議調處、跨國仲裁、大眾傳播、商業訴訟、憲法訴訟與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