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次超國界法律學術研討計畫
2011超國界法律研討會
 
議題一: 從超國界法律思維出發論外國判決許可執行與我國公序良俗之問題
   
主持人: 姚思遠(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秘書長)
報告人: 謝哲勝(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與談人: 李念祖(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教授)
潘維大(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徐慧怡(臺北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教授)
陳榮隆(輔仁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教授)
   
本場次以「懲罰性/倍數性賠償之容許性」和「主文未載利息與判決之客觀範圍」在我國法上效力作為討論主軸,參酌我國法規定,並從相關案例出發,提出法律爭點供讀者思考。其中牽涉的法律包含民法、民事訴訟法和強制執行法。例如,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552號判決,涉及外國確定判決內所含之高額懲罰性賠償及律師費由敗訴之被告負擔,是否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第402條第1項第3款「公序良俗」之規定?又如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2082號判決,外國確定判決中未明示被告應償還之金額包含利息,但依照該國法令勝訴方得請求敗訴方連同利息一併償還。而該外國判決若在我國執行,外國判決本文未記載之利息部分是否得為執行?本文透過觀察實務發展,並提出相關問題,試圖找出未來可能的解決之道。
 
謝哲勝教授發表論文
議題一參考資料
議題二: 從準超國界法律思維出發論大陸地區判決之既判力及執行力問題
   
主持人: 李復甸(監察委員/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
報告人: 張文郁(臺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與談人: 吳明軒(最高法院庭長/教授)
姜炳俊(臺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高玉泉(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林信和(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
   
本場次係針對97台上字2376號判決,中國大陸的浙江紡織公司與中華民國長榮公司因發生業務上的糾紛,在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訴訟最後由浙江紡織公司勝訴判決後,因聲請在台執行而生判決之既判力與執行力問題。簡言之,中國大陸地區法院所為之確定判決是否應與民訴第402條及強執第4條之1所規定經承認及許可執行的外國確定判決等同視之?若為肯定,我國法院原則上應承認其既判力,非於特定條件下,不再重為實體審查。相同論文中就最高法院所提出「大陸地區判決只有執行力沒有實質確定力」進行批評,並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等三個法律的相關立法理由進行探討。另本論文認為,若法院對於大陸地區判決堅採裁定認可程序,不比照外國法院確定判決的承認及許可,勢將開啟對中國大陸法院所為之判決重為審查的訴訟可能,將生浪費司法資源之弊。學者最後提出對強制執行法修法建議,期能建立能使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更安定的制度。
 
張文郁教授發表論文
議題二參考資料
議題三: 從超國界法律思維出發論未經認許外國法人之權利能力問題
   
主持人: 李念祖(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教授)
報告人: 吳必然(協合法律事務所律師/教授)
與談人: 陳純一(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副理事長)
劉建宏(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張心悌(台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何佳芳(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隨著全球化的時代,各國往來密集,超越國家限制的法律問題更是所在多有。然而,中華民國的法律卻似乎與世界潮流有所落差。本場次透過整理出我國對於外國法人「未經認許」之情況下,行政機關解釋及司法裁判實務,對之權利取得、義務負擔及訴訟上地位之評價,並就其法律相關爭點之疑義萃出,希望能提供讀者對此法律問題有更加深入的反思與檢討。以相關的判決刺激讀者思考法條就實際生活應用上的合理性與必要性。隨著新修正涉外民視法律適用法之通過且生效實行,期待我國未來的司法實務,對於過去錯誤之法律見解有所修正並得順利與國際經貿接軌。
 
吳必然教授發表論文
議題三參考資料
相關附件: 陳長文教授、楊楨理事長開幕致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