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
蒐集目的:
 
1.
辦理章程或主管機關許可之業務。
 
2.
活動報名及參與者之身分確認、 客戶管理、提供服務、聯絡通知、活動推廣、 統計及研究。
二、
個人資料類別:
 
姓名、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學歷、職業、執照及其他許可、服務機構、職稱、電話號碼、地址、電子郵件位址、金融機構帳戶號碼及戶名、身分證統一證號、統一編號、稅籍編號。
三、
蒐集目的:
 
1.
期間:上述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
 
2.
地區: 主辦單位辦理業務之相關地區、委外機構所在之地區、為達成 處理及利用目的所必須使用之相關地區。
 
3.
對象:主辦單位 。
 
4.
方式:紙本、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之利用。
四、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就主辦單位保有您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主辦單位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您應向主辦單位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惟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六、
告知事項之諮詢:
 
如果您對以上條款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至主辦單位電子郵件信箱foundation@leeandli.org.tw或撥打電話02-2545-3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