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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何因應競爭法規之制定─淺論兩岸競爭法制 /
吳志光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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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是實然面,法律是應然面」。競爭法是經濟法的一個部分,以保護競爭為主旨,並以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作為核心內容的各種法律規範。從規範性質上觀之,競爭法具保護公共利益、經營者利益和消費者利益、公私兼容的性質;再者,競爭法因為適用對象的多樣性、調整方法的複雜性、 法律內容的交叉性、法律責任的綜合性,使其實務適用上更加繁複多變。本課程將向學員介紹競爭法基礎觀念、我國公平交易法規範、類型及案例分析;並以比較法觀點介紹我國與大陸於1993年制定的公平交易法同異之處,給予相關法律決策及行為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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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與公平交易/
蕭秀玲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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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透過「廣告」蒐集商品或服務充分訊息之後,消費者才能做出正確的決定,因此,廣告內容影響消費者決定購買與否;而廣告又涉及言論自由、保障意見的自由流通,兩者之間應如何權衡?「廣告」議題在很多法律裡面都有規定,諸如廣播電視法、藥事法,食品安全衛生法等。本次課程中著重廣告於公平交易法下的規範,一旦這個廣告或標示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誘使消費者購買,消費者的權益就受到損傷;此外,也可能對於競爭業者造成不公平的競爭。公平交易法基於確保市場的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下,如何在憲法言論自由下規範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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