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April 2015
 
 
星巴克創始人Howard Schultz曾說:「如果一個商品沒有了意義,它就只是一個商品;如果一個商品加上了給消費者的一個意義、一個感覺,這就是品牌」。而商標正是建立品牌最直接能夠帶給消費者意義跟感覺的標誌,甚至因為品牌的建立,能夠使消費者因而願意多付出額外的價值,其背後更代表了商譽的建立。然而商標搶註、商標侵權案例層出不窮,身為商標所有權人,應該如何管理商標?
 
商標侵權實務
李文傑 律師
最近許多人朗朗上口的半澤直樹經典對白「加倍奉還」,套用在商標侵權案件中,商標權遭受侵害時該如何求償,可否請求加倍賠償,乃實務上值得探討的問題。商標權為表彰商品來源之表徵,商標制度之目的即是讓消費者得藉由商標對於該商品之出處、品質等有初步之認識,進而判斷是否購買。惟隨著過度追求利益之心態驅使下,導致不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出現仿冒他人商標產品,使得權利人研發智慧財產權之心血受到嚴重創傷,也可能使消費者權益受到影響。因此,該如何保護消費者及商標權人權益已是刻不容緩之議題。本課程將由商標之構成要件至商標之侵權態樣及法律效果等作一完整之體系介紹,並整理實務上對於常見之商標侵權案件之對應方式,希能幫助學員對於商標侵權有一基本認識。
 
黃色小鴨與著作權(談原創性)
陳佳 律師
「黃色小鴨,不是我家的浴缸旁邊就有嗎?」的確,這隻人人熟悉的橡皮玩具「黃色小鴨」的歷史可以回溯至十九世紀末,那霍夫曼的黃色小鴨它的創意、特色到底在哪?為何已經有上百年歷史的舊鴨子,仍具有著作權呢?本次理律學堂法律充電站一解大家的心頭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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