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July 2015
 
 
新聞檢索及蒐集資料庫與合理使用跟著作權法有極為密切的關係,但是其中又有許多是著作權法所不及的。眾所周知,著作牽涉到公眾使用、資訊流通自由的社會公共利益,著作權一方面保護著作人的著作權益,另一方面也肩負促進整個國家文化的發展。因此,在我們編寫文章、引用資料庫資訊時,這些著作資源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在資訊取得更加簡易的網路社會也成為著作權法一大議題。
 
著作合理使用抗辯之過去及未來
張哲倫 律師/專利師
著作合理使用一般被稱為「著作權法上的黑洞」,因為它非常抽象且難以掌握;但自著作權法內容觀之,其除規範如何保護著作人權利,另即在劃定公眾有何合理使用(fair use)的特權。本課程除法條解說外,更詳細介紹著作權合理使用經典案例,包括:Folsom v. Marsh、Harper & Row v. Nation、Campbell v. Acuff-Rose、Sega v. Accolade,透過歸納整理案例判決告訴學員著作合理使用的通關密語!
 
編輯著作侵權實例解析
蕭秀玲 律師
資料庫彙集各領域重要資訊,是著作權法中相重要的一部分, 1996年歐盟「資料庫保護指令」就資料庫之保護採取雙軌制,對符合創作性者之著作以編輯著作保護50年;不符合創作性、但付出重大投資者,則給予15年的保護。伴隨網路時代興起,線上電子資料庫越來越多、商業價值也越來越大,在調和社會公共利益外應不忘保護投入重大投資的資料庫建置人權益,則未來是否應針對資料庫給予進一步之保護,是不容忽視之議題。本次議題以實務上著名的案例解析編輯著作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必須具有的著作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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