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November 2015
 
在司法民主化潮流中,司法改革除了強調司法獨立、迅速回應社會變遷以外,更要讓人民有感,而「法官」是其中的關鍵。我國司法官取才管道,一是佔絕大多數的「國家考試」,然而外界常有聲音擔心:通過特考者年齡偏低、社會及人生歷練不足;二是「遴選」,但多年來轉任者少,成效有限。2011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官法》,附帶決議「法官及檢察官進用考試應採二階段進行」、應考者需「具有3年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驗」,具體辦法「由考試院與司法院、法務部研擬之」,且於2022年後「考試進用法官佔當年度需用法官總人數之比例,應降至20%以下」。這無疑是民意給各大學法學院、考試/司法/行政三院、律師界等「學、考、訓、用」系統的一大習題;若不能系統性相輔相成,恐難發揮變革的效果。這一步,將使法律人才系統發生什麼有機變化?當「曾任律師」成為司法官普遍的歷練基因之一,將如何影響「審、檢、辯」三方的法庭活動與視野?「三年以上工作經驗」能否促使學生學習不再以考試為導向?法學院能否深化年輕法律人紮實的思辯與涉世的關懷?考試/行政/司法三院又需要哪些配套思考?
 
給人民留個位置─簡介人民觀審制
蘇永欽 司法院副院長
長久以來人民對司法的不信賴感,造成人民與司法之間的鴻溝,亟需搭建溝通互信的橋梁,彌補人民對司法信任的差距。而司法本是生活的一部分,法律人應要讓社會大眾瞭解,司法就像媒體、廟宇等一樣,本即具有承擔消化大量爭議、維護各種既存秩序等之一定社會功能,儘管它不夠完美,但應不影響民眾對它的信任。蘇永欽副院長將以觀審制度為主軸,談談如何讓人民透過實際參與審判的機會,以親近及瞭解司法,終至信任司法。
 
關於台灣社會的「不公平」
朱敬一 院士
三月太陽花學運一呼百應,顯現社會潛藏巨大怨氣,然而緣於兩岸服貿協議審查的爭議只是一個引爆點,投射出的是對台灣失落十二年的失望。朱敬一院士將由薪資凍漲、所得分配、階級流動、居住正義、子女教育五個面向分析台灣社會的「不公平」。底層勞工分享不到經濟發展的果實、貧富差距持續惡化、高學歷低薪/失業問題無解,遺產稅與所得稅調整失衡導致階級僵固,游資投入房產事業導致房價居高不下…。在人民相對剝奪感嚴重、社會衝擊不斷擴大的情況下,政府及人民應如何因應並扭轉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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