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January 2016
 
司法獨立在中國法制史上並不是從未存在的觀念。《尚書•立政》中說:「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訓用違,庶獄庶慎,文王罔敢知于茲」,後世多引為君主尊重司法獨立的根據。從兩篇收入《古文觀止》而家喻戶曉的文章,〈瀧岡阡表〉與〈刑賞忠厚之至論〉,來討論審判獨立與權利保障與傳統司法文化觀念之間的關係。找到適當的題目與古人對話,也不失為一件浪漫的事。
 
監察權與司法權的糾葛—從一篇千古傳誦的奏摺談起
李復甸教授 ‧ 李念祖律師主講
中國人自古庭訓總是告誡子弟「是非只因多開口,禍害只為強出頭」。《論語》中更是成篇累牘地教人「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遜。」,說「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又說「時而後言,人不厭其言。」總之,中國人怕事。不願意直言無隱。在政治上的發言,尤是極其謹慎。然而,在中國也有勇於言  
責,而寫下血跡斑爛的史頁。唐代名臣陸贄在奏書《論兩河及淮西利害狀》中曾有:「臣每讀前史,見開誠納忠之士,乃有『泣血』『碎首』『牽裾』『斷鞅』者,皆以進議見拒,誠懇激忠,遂至發憤逾禮,而不能自止故也。」由於忠貞之士每每認為「明主可以理奪」,故而敢於忠言直諫,偶遇未能打動上位者清明之時,不免就有剖肝泣血,碎首不恨的青史留存,讀到這些事蹟,都不由令人感覺內心激動,擲書三嘆。諫官在中國傳統上留下了特殊的印記。監察制度在五權分立制度中,該扮演如何的腳色?陶百川先生在維護人權的監察工作上,曾有一段令人動容的堅持,畫下監察與司法間的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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