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December 2016
 
營業秘密與競業禁止本來是兩個主題,其中權利義務存有相當的衝突,而兩個主題又有一定的關聯性;其權利義務的衝突不只是民刑訴訟或相關行政訴訟的問題,還有憲法上的人權問題必須思量。 我國《營業秘密法》從過去1996年僅有民事責任之軟性立法,至2013年增加了刑事責任;而為權衡雇主與員工間的權利義
 
務,2016年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增修案,明確規定競業禁止條款應符合之要件規範。這些立法對營業秘密與競業禁止的實務都有重要的影響。
我國近年幾例因高階主管離職後外洩營業秘密導致企業利益嚴重受損案件,營業秘密與競業禁止議題受到高度的重視。歐盟最近有一些新的規定,顯示國際間也越來越重視營業秘密的保護。 蔡大法官從立法沿革起始,講述各國比較法異同、分析智慧財產各種保護標之本質及修法核心因素,並以翔實的實務判決呼應,提出其嶄新的見解與展望。
2016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賽研習營─營業秘密法概述與法院實務案例
李維心 法官
  早在1992年我國公平交易法即對企業產銷機密加以保護,然而公平交易法本身過於龐雜,難以有效對營業秘密保護,而其他有關營業秘密之法律規定亦散而不一、缺而不備。在民法、刑法與公平交易法等規定交錯制訂的情形下,不僅不符合產業環境之需求,法院判決也一再引起社會廣泛討論,除了出現對營業
祕密所有人不公的疑慮,也對司法產生負面影響,更有礙國家經濟發展。
在此同時,政府為使我國能加入WTO而與GATT進行談判,促使了專法的催生,終於在1996年公布施行《營業秘密法》,立法目的為用以保護營業秘密,維護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然而,許多爭議於立法後亦應運而生,殊值探討。 李維心法官綜合學說與實務,從我國《營業秘密法》概述出發,分析大陸法系與英美法係對營業秘密之認定及要件,以實例闡述營業秘密侵害態樣,並對營業秘密之損害範圍計算等問題進行深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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