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September 2017
 
理律學堂鑑識會計系列課程的重點是會計與法律的交會。鑒於一般人對刑事法官在認定事實上所本的證據法則並不熟悉,本課程由法官的角度,以刑事審判的證據法則架構為基礎,說明法院處理鑑定證據的過程及方法,進而解說鑑識會計這個證據方法會有哪些門檻,再深入探討鑑識會計在法院鑑定上扮演的角色與可能發生的問題。  
刑事訴訟的目的在於發現真實、保障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減少誤判。由於刑事制度對於誤判容忍度為零,所以在制度上設了許多限制。刑事證據法則強調證據方法的分類,就證據來推論所需要的確定程度。刑事證據法則對於犯罪事實的認定,必須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的程度,這是個非常高的程度。鑑識會計在刑事程序當中作為一種證據方法,涉及鑑定人選任的方式與程序、鑑定的公正性、鑑定意見如何呈現等問題;而當多數鑑定意見不一致時,法官又如何心證?
本課程從刑事訴訟證據法則出發,講解鑑識會計在刑事證據法上的地位置、角色、功能與應注意的事項。
我國提審法制新建構 -人權保障新里程
胡宜如 法官
  提審法為保障人身自由的重要法律。過去司法實務往往以提審法源自憲法第8條,而將得聲請提審範圍限縮於刑事被告,使提審的功能不彰。2013年12月24三讀通過提審法,為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體現司法院釋字第708、710號解釋即時司法救濟的精神,從實體及程序面大幅修正,擴大適用範圍不再限於刑
事被告,不論本人、家屬或見義勇為者都可聲請提審;同時簡便聲請程序、法院即時開庭訊問……使提審程序更迅速、調查更公正,俾使我國人權保障更加周延。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著作權所有,非經同意不得翻印轉載或以任何方式重製. 
© Lee and Li Found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訂閱理律學堂影音報   取消收閱理律學堂影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