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September 2017
東南亞國協自1967年成立迄今,已邁入第50週年,目前是全球第6大經濟體,亞洲第3大經濟體,也是我國第2大貿易夥伴。政府在2016年公布「新南向政策」,積極推動與東南亞、南亞及紐澳間之經貿合作,強化彼此區域連結。在此一政策推動下,無論是早已南向布局的臺商,或有意前進東南亞投資的企業,應如
何在投資前充分準備,因應可能接踵而來的投資挑戰,是必須關注的議題。
本課程為投資人評估潛在風險,簡述合適的投資型態,進而說明如何簽訂具有保障的法律文件、規劃爭端管理及解決機制,期可作為企業發展健全投資經營模式的參考。
外人投資與合資事業之法律問題
陳民強 律師
合資企業(joint venture )係指二人以上之人或企業,共同出資,並各自提供技術、經驗等,以合作經營某特定事業而言。國外企業來台投資從事事業之經營,依外國人投資條例及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之規定,國外企業在台得擁有百分之百之投資事業,惟基於國外企業對於國內社會國情及法令的不熟悉,大部分
仍選擇與我國企業合作。合資事業的態樣,大致分為合資新創事業及國外企業投資於我國限有企業兩種,應採取何種態樣,就具體事件衡量各種因素而定。
本課程從實務觀點介紹外人投資相關的法令政策,從外人投資的審議程序、經營樣態、出資種類,到外人投資的營運事項、租稅負擔、獎勵措施、外滙管理,並且從實務的觀點討論合資事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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