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January 2018
我國洗錢防制法修正案於105年12月28日公布,次年6月28日施行,是自85年立法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我國於96年間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評鑑時,被列為後續追蹤名單,並將於107年接受APG第三輪評鑑,如未通過,對我國國民及金融機構的國際金融活動有重大影響。
本課程介紹新修正洗錢防制法的重點,以利了解其對我國社會、金融及日常活動的影響,期能建構一個打擊不法犯罪、杜絕黑錢漂白的良好環境。
憲法下的財經法律
李念祖 律師
「憲法」與「財經」關聯深而久遠。八百年前正是因為國王擴大徵稅引發不滿,衍生出英國《大憲章》保障私有財產與人身自由,進而成為現代民主起源;兩百多年前英國對北美殖民地徵稅引發民怨,則催化了《美國憲法》。這些憲政經驗成為各國取經的對象。在台灣戒嚴時期,也是由諸多律師與大法官
透過一個個財經案件的憲法解釋,一步步推進法治。
為何財產權屬於基本人權?人民得財之道有哪些?時效取得、市場經濟、繼承、國家給付與社會分配…在憲法體系中應如何定位?而政府取財之道,諸如徵收、徵稅、管制,在憲法體系下的界線又在哪裡?憲法第15條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這些基本權背後有無共通的論述或中心思想?
本講座闡釋「憲法從保障基本人權開始;人權從保障財產權開始」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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