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詼諧仿作(parody)的著作權問題 |
莊郁沁 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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詼諧仿作通常是出於嘲諷或抒發不滿。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也就是改作不能損害著作權人之名譽。南非曾有相關案例,開明的法官認為,幽默是一個潤滑劑,人們基於創意藉改作的方式去把不滿抒發出來,對於創作活動或是社會發展有一定的正面影響。然而詼諧仿作的界線在哪裡?
本課程介紹如何依照著作權法進行詼諧仿作之個案判斷。 |
分享youtube上的影片是否違法 |
莊郁沁 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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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土豆網、優酷等等,有著玲琅滿目的影片、音樂,網民時時都在分享。有人進行重製後再上傳,讓一般網路使用者可以下載或直接在線上觀看,有人只是把連結轉貼在自己網頁上讓人進入轉貼的部落格點閱。
轉貼、分享這些影音是否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
本課程簡介分享影音平台上的影片是否構成侵權的實務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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