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December 2019
 
人工智慧時代的新型態法律問題
朱宸佐 律師
理解人工智慧首應建立三種初步認識:(1) AI是科技產物,須涉獵相關基礎技術(程式邏輯、演算法、自然語言辨識等概念);(2) AI的發展及應用是廣泛而具跨域性、國際化;(3) AI是現正進行中的未來趨勢。AI從工商產銷販售與服務提供,快速進入了人類生活;人們大量運用AI以數據彰顯各種經濟價值,AI與人之間的互  
動也更加密切頻繁,所衍生的新型態法律問題例如人工智慧倫理、隱私保護、數據財產權、法規更新、智財權歸屬、勞資爭議、公平競爭與經濟制裁等,均迫切需要法律加以協調規範。
人工智慧時代的新型態法律問題
王雲澤 律師
  AI衍生帶來的新型態法律問題,以演算法造成的數據黑箱問題為例,傳統邏輯推導無法滿足AI自我學習機制與類神經網絡處理數據上的需求,因此黑箱恐怕難以避免;黑箱存在是否必然產生不利眾人與公共利益之結果?有無有效的避免之道?
目前法律科技的應用,弱AI僅能作為資
訊處理輔助工具(判決法規檢索、文書自動生成、檔卷及證據管理保全),就個案訴訟策略、各類風險評估、商業經管決策等綜合性建議,仍難取代人類。AI進行之預測是基於過往數據資料蒐集分析的結果,但法律工作者所面對的是具矛盾與不確定性的人,而人的核心價值在持續開創並適應改變,全觀通達且體察人心,因時制宜地實現不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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