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February 2020
 
網路時代的個人資料保護
蕭秀玲 律師
  隨著網際網路及行動裝置日漸普遍,新型態的數位商品和交易模式陸續出現。消費者使用網路,享受查詢資訊及完成交易的便捷性同時,卻不容易意識到個人資料在線上是否遭到過度蒐集利用、個人隱私活動是否受到不當追蹤,乃至個人資料因為網路零售商或平台服務提供者的資訊外洩而遭受詐騙等威脅。
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2016年修正施行,實務見解常於立法目的中揭櫫之「保障個人隱私、免於人格權侵擾」與「促進個資合理利用」利益權衡間擺盪。2018年5月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施行後,諸多規定較我國法更加嚴格,主管機關如何在現行法再度修正前,盡可能達到GDPR要求?在「資料為王」的時代,資料控制者針對不同類型的個資,又應符合哪些構成要件才能進行蒐集、處理與利用?去識別化是否為避免違反個資法的萬靈丹?
本課程綜覽個資法相關概念、構成要件、重點條文,包含蒐集、處理及利用行為、當事人同意與告知義務、去識別化及當事人權利等,搭配經典時事案例,講解消費者及業者在當前網路時代數位消費環境下應如何確保資訊安全,同時合理利用消費者個人資料。
 
假新聞、言論自由與馬尼拉中介者原則
陳奕甫 經理
基於數據治理或資安保護等需求,管制網路資訊固有其必要,然而必將涉及用戶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隱私權等基本權利。馬尼拉中介者原則是由網路世界公民社會團體共同合作自主提出的倡議,希望在符合國際法及其他法律框架基礎上,建立一個具操作性、調和用戶、服務供應商、社交網路和搜尋引擎等中介者等各方利益、既可以促進創新又尊重用戶權利的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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