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July 2020
 
從產業革命史看AI相關法制革新
李崇僖 副教授兼所長、王道維 教授、莊弘鈺 助理教授
不同階段的產業革命,創造出不同的經濟強權,並改寫全球政治經濟秩序;成為經濟中心非僅基於技術創新,更在法律制度的革新。科技改變社會結構,而新社會結構需要新的權利體系加以維繫,否則科技的革命性可能引發社會的動盪與崩解。自工業革命、電力革命、資訊革命以觀,科技革新引領法律修
正,從給予創造者誘因的「價值系統」、課予生產者問責性的「責任系統」、到思考社會轉型的「權利系統」,科技與法律間具有相當的連動關係。基於本質上的差異,現今由人工智能領導的第四波革命較諸前述產業革命,引發法律的變動更深更廣。台灣要如何進入第四波產業革命之生態圈,關鍵也在法制革新能力。
本課程歸納歷次產業革命之共通性與第四波產業革命之特質,講者及與談者深入探討AI時代的爭議問題與制度條件。
 
人工智慧風險管理
陳奕甫 經理
人工智慧AI存有以下潛在風險:未來無隱私、無自主權、資訊壟斷、資源分配不均、造成社會疏離,先要理解風險本質才能真正進行管理,因而全面認識演算法才能妥善以法律或道德自律形成治理框架;當演算法黑盒在所難免時,則應透過黑盒探針、控制黑盒走向、利用建議模組(Adversary network)預判比
對是否符合初始期望等方法打造「可被解釋的人工智慧」(Explained-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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