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December 2020
 
論自動駕駛車輛事故於我國之過失侵權責任
— 以德國道路交通法2017年修正為借鏡
劉彥伯 研究員/資策會科法所
當自動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誰需為此負責?是汽車製造商、程式設計人員?抑或是車輛使用人?人工智慧技術日趨成熟,車輛駕駛人逐漸質變為操作者,衍生責任歸屬及過失與否判斷上的困難。國際汽車工程學會(SAE)之自駕車分級,參酌行駛環境認知可能性、車輛操控可能性,或可具體化駕駛人之
行為義務。本課程借鏡德國道路交通法之修正內容,提供我國定奪自駕車過失侵權責任之參考。
 
初探人工智慧的民事法律責任
— 從歐洲議會機器人民事法律規範建議開展
吳佳琳 研究員/資策會科法所
隨著人工智慧的自主性日漸強化,在人機協作過程中,人類所能干涉的程度降低,傳統民事歸責理論因此受到挑戰,當責任無法釐清或各方均無過失時,損害應如何填補?加重商品製造人責任、賦予人工智慧法律人格、透過保險制度分擔潛在風險等,均成為思考的選項。本課程自歐洲議會《機器人民事法律規範建議》開展,初探人工智慧於我國法體系下的重要議題。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著作權所有,非經同意不得翻印轉載或以任何方式重製. 
© Lee and Li Found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訂閱理律學堂影音報   取消收閱理律學堂影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