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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教我們的公衛倫理與法律 |
雷文玫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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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於公衛倫理,非僅止於授予及節制權力,更有促進團結與自願之功能,比如降低對隔離檢疫者權利的限制,尤能提升其配合的意願;強化透明即時的說理義務,有助於增進民眾對防疫決策的信任;保護隱私、減少獵巫,反而能促使確診者坦誠以告、釐清來源。倘若能以法制整備其中重要價值、形成防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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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讓防疫成效不因人員變換而更迭,俾利於往後面對流行疫情時發揮同等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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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流行期間的醫療專業管制 |
蔡紫君 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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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爆發以來,WHO反覆強調「展平曲線」的重要性,指縱軸為病例數、橫軸為時間之傳染病曲線,線條愈趨平緩,表示病例增加愈慢、疫情逐步得到控制;若曲線陡然,確診數呈幾何增長,醫療體系將不堪負荷。台灣、南韓、德國被列為本次防疫典範,惟其地理位置、疫情擴散速度、醫療體系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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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防疫措施亦不盡相同,本課程主要介紹其抗疫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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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防疫的法治挑戰與整備 |
張文貞 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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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防疫需要可以限制人民權利到何種程度,迄今仍是歐美國家爭論不休的問題。美國、德國、義大利等國,皆有因反對口罩和防疫措施的抗議活動發生。有論者質疑:亞洲國家之所以防疫成功,歸因於亞洲人比較服從或儒家集體主義思想。臺灣抗疫成效斐然,但從社運頻繁以觀,顯然臺灣人並非順民,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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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成果與民主自由應如何兼顧,本課程從法源依據、科技治理、全民健保等面向層層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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