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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大流行期間的影響力投資與前瞻影響力投資生態系的建構 |
洪令家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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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情席捲全球,為全體人類帶來健康與生命的威脅,在封城、鎖國及社交禁令的衝擊下,人力及資源流通困難、產業疲困、經濟停滯,連帶影響非營利組織募款更加不易,有益形成社會正循環的「影響力投資」成為備受關注的趨勢。影響力投資(Impact Investing)指有意創造社會與環境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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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可衡量的影響力,同時追求利潤的投資、不以股東利潤為單一目標,而是行善與獲利並重、追求行善致富。
近年綠色債券(Green Bond)、社會型債券(Social Bond)、永續型債券(Sustainable Bond)的發行數量大幅成長,此一新興資金的運用方式,創造獲利的同時亦解決社會問題。本課程以社會企業循環基金為例,關注不同領域的社會企業發展,以具體投資行動支持社會企業,創造社會價值,解決社會與環境問題,發揮永續循環的正面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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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也是一種權利 |
李念祖 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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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不只是義務,也是一種權利。憲法所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具有高度社會性,必須透過社會關係的互動加以確立。人民的基本權利蘊含有社會照顧的概念,例如:釋字494號解釋揭示工作權之基礎無非是勞雇雙方相互照顧的特殊社會關係、釋字437號解釋闡明繼承法制中應繼分或特留分等包括照顧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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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之意涵。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有云「人之需要語言也不僅僅是傳達意義,同時是對自身存在的傾聽和確認」,也可體現言論自由係建立在聽眾與講者雙向的結構關係上。
自憲法精神可推導出社會責任不只是義務,更是一種對他人盡照顧義務的權利,人民均得透過行使此種權利達成自我實現。社會企業作為法人應可在法令允許範圍內、依據正當程序,自由作成「行使社會責任權利」的決策,以參與公益、發揮影響力,協同構築共好生態系中重要的一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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