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August 2021
 
釋字第770號解釋之意義及適用問題
李劍非 律師
釋字第770號解釋主要討論企業併購法中現金逐出合併與少數股東權利保障的議題,由於聲請人聲請釋憲之標的與大法官最終解釋的重點不盡相同、大法官違憲宣告的方式似未指明違憲效果等故,以致在理解本號解釋之真意、違憲宣告之效力、未來之影響等方面均產生疑議,引起諸多學者分別針對各相關問題撰文探討。
本課程從釋字第770號解釋的案件背景事實,逐步剖析該號解釋的內容及爭點,以及解釋作成後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的調整之處,並以其原因案件之救濟意義作結。
 
垂直限制競爭
吳志光 律師
在市場經濟、叢林法則下完全聽任自由競爭,終必導致市場停滯,為維護市場的正常運作,訂定垂直限制競爭相關規範,追求「效能競爭」,重點在維持競爭環境中的動能,而非絕對的自由與公平。垂直限制競爭指商品之上游生產者(供應商)基於本身商業營運目的,對於經銷其商品之下游經銷商(分銷
商),就其商品銷售營運行為作出限制之行為;常見態樣有限制轉售價格、限制競爭行為等。本課程以垂直限制競爭為主軸,輔以各式案例及討論,探究企業應遵循之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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