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April 2023
 
從外國立法例談個人資料保護與基本權的調和
李世德 參事
隨著新興科技的發展,手持式裝置普及、大數據廣泛利用、乃至物聯網等技術的演進,資訊跨境傳輸衍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等問題,個人資料的保護受到高度重視。1977年德國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法制,保障個人權益不致因儲存、傳遞、更正及刪除等資料處理過程而受損;1995年歐盟推出《資料保護
指令》,並於2018年制定《通用個人資料保護規則》"GDPR"。英國資訊委員會(ICO)依2018年《數據保護法》訂立《新聞實踐守則》草案,幫助媒體機構了解自身責任,並協助業者調整適應隱私法規以及數位時代法規的變遷。
本課程介紹個人資料保護法制的醞釀背景、成長及框架,並以新聞自由與個資保護為例,從外國立法例探討談個人資料保護與基本權利的衝突競合。
 
 
民事案件中之憲法問題:言論自由、人格權、隱私權與正當程序
李劍非 律師
憲法訴訟法於111年開始施行,為釋憲程序之基礎性法律,相對於舊法的最大變革為採行「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人民對於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的案件,如認其受法院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本身有牴觸憲法之情形,可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裁判違憲,使大法官從現行的法令憲法審查擴及於「法院確定終局裁判」  
的憲法審查。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不止在憲法法庭,蝴蝶效應已發生於一般法院,法院於個案中考量適用法律是否有違憲之可能,使用合憲性解釋並避免採取違憲之解釋法規方法。
本課程針對民事案件中之憲法議題,就(1)名譽侵權案件之名譽權及言論自由之權衡,以及回復名譽之方法(2)被遺忘權、隱私權及言論自由(3)民事案件中之取證與隱私權三方面進行探討。
 
 
 
企業在全球ESG浪潮下面對金融產品、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的挑戰與轉機
張宏賓律師、蕭秀玲律師
ESG已然成為企業經營的評量因素,機構投資人從傳統透過檢視財務報表評估企業是否具有投資價值外,開始關注各類影響公司營運發展的非財務表現,例如:碳排放、能源來源、環境保護政策、資訊安全、客戶個資保護等。聯合國提出普惠金融概念,使普羅大眾有平等機會獲得負責任、可持續之金融服
務,實現經濟包容性成長、改善貧富差距與生活水準、促進社會公平及社會福利等目標。隨著科技與環境演變,「金融科技」成為推展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利用行動網路、雲端運算和大數據等數位技術,降低金融服務門檻和成本,提高金融服務效率;與此同時,金融機構也持續是駭客攻擊目標。如何在推廣數位服務之際強化資訊安全和客戶資料保護,是金融機構永續發展的重要課題。
 
企業在全球ESG浪潮下面對金融產品、資訊安全及個人
資料保護的挑戰與轉機(一)
企業在全球ESG浪潮下面對金融產品、資訊安全及個人
資料保護的挑戰與轉機(二)
企業在全球ESG浪潮下面對金融產品、資訊安全及個人
資料保護的挑戰與轉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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