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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共享經濟到共善社會
侯勝宗 教授、王振軒 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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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共享經濟在交通層面蓬勃發展,然而產能過剩與需求疲軟,對計程車市場造成莫大衝擊;另一方面,高齡、偏鄉、身心障礙者卻面臨車班不足、就醫不易及政府補貼無法落於實處的困境。勝宗教授提出,倘能把共享經濟「隨需服務(on-demand service)」、「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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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合閒置的運輸資源,或有助於實現共善社會。為因應台灣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衛生福利部的長照2.0計畫將交通接送服務納入補貼項目。逢甲大學教授、非營利組織及產業人士,爰以產官學合作模式打造「弱勢與偏鄉行動接送服務支持系統:Donkey Move小驢行」,整合跨載具、跨車隊、跨區域、跨服務的移動服務生態系統,致力達成「共享經濟」到「共善社會」之願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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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投資發揮社會影響力?從創投及企業實務觀點談機會與挑戰
陳一強總經理 活水社企投資開發、林美惠執行長 晨星半導體慈善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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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芝加哥經濟學派領軍人物米爾頓.傅利曼(Milton Friedman)曾指出:「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增加利潤」,是以企業社會責任(CSR)限縮於追求股東最大利益;然而隨時代演進,CSR被重新定義應兼顧相關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的權益,包括員工、客戶、上下游合作夥伴、消費者、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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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與自然環境等。在台灣,行政院明訂2014年為「社企元年」,理由之一即期盼社企發展能輔助政府力有未逮之處。在社會使命組織形態日趨多元化的今日,社會影響力投資(impact investment)讓機構投資人和民間投資人都有機會以提供資源協助的方式扮演「階段性共創夥伴」的角色,藉由投資對永續發展目標有貢獻的企業,獲得投資報酬的同時亦為社會公益盡一份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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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兼益公司的發展與未來論壇
賴英照 教授、方元沂 教授、朱德芳 教授、洪令家 教授、陳一強 總經理、
蔣念祖 理事長、許又仁 創辦人、江永楨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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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美國福特公司(Ford Motor Co.)以創新提升效率,同時多維度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然而在一場股東訴訟中,美國法院認為股東至上的原則不容撼動,商業組織內股東利益高於一切,而判福特敗訴。不過百年之後卻發展出一場全球性的共/兼益企業立法運動。本世紀全球性的各種議題需要更多的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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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參與社會創新,共/兼益企業的數量不斷增加,實現更高的經濟社會價值。共/兼益企業運動是對傳統商業理念的反思,不僅建立「好企業」的概念,並建立揭露「好」的具體機制。這個運動提供了改變行為、理念和思維方式的基礎,進而影響政策的推動。我國現有法制尚不足以對社會創新提供企業組織成長的保障,共/兼益公司立法將提供具社會使命的營利公司新的選項,有助於標識企業價值與形象、讓利益分配有所依循,亦可降低資本投入公司型社企的障礙與疑慮。期盼共/兼益公司之立法倡議凝聚各種正面力量,透過法制管道締造良善的循環,讓台灣迎向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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