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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會責任走向社會使命
劉連煜 教授、方元沂 教授、朱德芳 教授、許又仁 創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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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於1976年創辦的格萊珉銀行(Grameen Bank或稱鄉村銀行),可謂是全球最早的社會企業,藉由微型信貸的機制協助人民脫離貧困;並強調「比起賺錢,推動社企使別人快樂,自己將更加快樂。」近年國內諸多社企也企盼以公司形態達成特定的社會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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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社會企業兼具營利與公益之複合性質,使其發展有兩大障礙:依照現行法,倘以營利組織作為社企形態,將面臨與股東利益最大化之衝突;倘以非營利組織為形態,又無法分派盈餘,導致資金籌措不易。再者,當面臨併購情況時,如收購者無意維持公益核心價值,則社企創立之精神將燭盡光窮。第二個困境是,如何避免企業意圖欺騙大眾而藉機洗綠(Greenwashing)取得益處。外界對自稱「社企」之企業如何稽核是否確實認真對待訴求,實難以辨明;故「第三方標準」如 B Lab 也因此應運而生。以社企企業家而言,除了致力於公司營運以外,亦不免擔憂違反受任人義務產生被訴風險,即使引用國外經營判斷法則(Business Judgement Rule)進行抗辯, BJR法則於我國卻法無明文,導致法院是否採納仍是未知數。未來能否從法制面修法支持社會企業之發展,為社企發展重中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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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共好打造永續:元沛農坊與非營利組織的合作
許又仁 創辦人/元沛農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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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ovid-19風暴下,人力及資源流通困難、非營利組織募款不易,營利與非營利組織該如何協力合作將成本高昂的科技帶入不同生產領域、建立供給端與需求端的連結?能否透過「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的使命,強化雙方連結並達成地方創生,最終達成建構營利與非營利組織創新共好的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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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沛農坊」結合科技與生物技術投入農業永續發展領域,利用科技創新、大數據分析、遠端監測及農民反饋,在傳統農業裡尋求價值平衡,比如以IoT物聯網技術建置的環境因子感測器,協助農夫分析數據、有效管理農田;嘗試在水田中注入光合菌達到淨化水質之效果;此外,也利用無人機配備紅外線感測儀,偵測地貌、判斷最佳採收期精準補植等。同時以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型態、明定其社會使命並揭露章程、強化Domain Knowledge的理解交流,致力擴散社會企業影響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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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營利到共益的公司法典範轉移
江永楨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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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企業發源於歐洲,近年來全球蔚為風潮,八大工業國組織(G8)報告指出,為創造更大的社會影響力,各國皆應鼓勵社會使命企業,尤其著重在「兼益企業」之法律與市場架構的建立。「社會企業」概念可略分為歐陸的高度規範模式與美國的低度規範模式;英國的社區利益公司定位於第三部門下的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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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規範模式,通常以政策優惠搭配管制的立法;美國的公益公司定位於市場下,無特定優惠及政策配套。
本課程由營利到共益的公司法典範轉移,闡述世界各國社會企業相關立法,借鏡美、英、義等國社會企業的立法例,提出我國社會企業法制的具體發展方向及內容,藉由立法的建置,為具社會使命的企業提供一個新的組織型態選項,與一般營利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CSR)有所區隔,帶動更多的企業致力於社會影響力,與社會和環境共益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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