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August 2023
 
專利事務所常問些甚麼?從專利審查基準中關於記載規定的闡釋及實例看發明人與事務所之間的有效溝通
蔡亦強 專利師
  專利法第26條第2項:「申請專利範圍應界定申請專利之發明;其得包括一項以上之請求項,各請求項應以明確、簡潔之方式記載,且必須為說明書所支持。」智慧財產局就「明確」、「簡潔」、「為說明書所支持」三要件採實質審查申請專利範圍,法律之規定影響事務所與發明人間的互動,甚至影響事
務所會問發明人甚麼問題。
本課程以前一堂課程專利申請文件記載規定為基礎,聚焦於申請專利範圍的明確要件,藉專利審查基準對法條的說明、不明確態樣之列舉,輔以淺顯易懂的實例解說,期有助於發明人與事務所間的有效溝通。
 
專利地圖簡介
黃以政 資深法務專員
專利地圖(Patent Map)一詞緣於1960年代,藉由專利資料的蒐集與利用統計的方法,將專利資訊轉為企業經營情報,作為企業發展技術的指引。其是以一種非純文字的方式,將特定技術領域中的專利相關資訊,依各類別整理而得各式分析圖表,目的在於瞭解技術發展歷程、趨勢、各專利權人競合關係及  
權利範圍等,並觀察特定技術或專利產出個體之專利佈局概況。專利地圖要為未來的研發創造效益,須針對特定技術領域之專利發展脈絡,找出技術地雷區或技術藍海地帶,透過縝密的「技術功效矩陣分析」剖析各專利之技術落點及發揮功效等資訊,更深層的探討技術創新或迴避發展之策略。本課程介紹專利地圖及展示不同類型的專利地圖實例,期有助於企業的技術發展。
 
 
 
專利法概論與訴訟實務
陳佳菁 律師
專利法為智慧財產法領域重要的一環,保護專利權人的排他權以激勵發明創造,同時促進國家科學技術的進步發展。專利法規範包含專利法、專利法施行細則,以及行政規則性質的專利審查基準、專利侵權判斷要點;各法規範分別明文揭櫫專利在實務操作上的重要內涵:專利取得要件、專利權之歸屬、專
利權效力之限制、申請專利範圍解釋、保護期間、均等論、進步性判斷要件、侵權比對流程等。2019年11月1日施行的專利法修法重點則包括:設計專利權期限自12年延長為15年、舉發人得補提舉發理由或證據之期限、新型專利得申請更正之期間及更正審查方式、擴大核准審定後分割之適用範圍及期限等。專利訴訟實務操作時,管轄法院的確立、審理流程、證據保全、秘密保持命令、救濟程序、損害賠償請求及計算方式更是實務面上應考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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