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January 2024
 
科技時代下偵查手段對於基本權之侵害─以我國毒品資料庫之建置為例
金柏成
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的犯罪手段導致偵查機關在追蹤犯罪與調查證據上皆遇到前所未有的阻礙,相對地,大型語言模型建置及深度學習等方式也逐漸能應用在案例分類或判決預測上。偵查機關開始規劃以科技方式進行偵查,尤其在追蹤毒品交易犯罪,面臨犯罪者隱密的交易手段所造成追查上的困難。為一網打  
盡上下游交易關係,偵查機關開發出毒品犯罪者資料庫,儲存過往毒品犯罪者的個人資料、通聯紀錄等資訊,勾勒出整體犯罪的脈絡。本文探討此等偵查手段是否有侵害基本權之虞、侵害何種基本權、是否有法律授權、事後受侵害者權利應如何保護、偵查機關如何因應數位時代下的新興科技等議題。
 
我國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增訂之探討
范貝妤
  民國112年2月刑法增訂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加強對被害人之保護。本文以刑法第319-1至319-4條為核心,以增訂前後法規適用為討論之分水嶺,探討增訂前處罰拍攝、散佈私密影像行為人之既有規定是否具有漏洞而需修法填補,以及修法後該章節保護法益為何、是否具有正當性與必要
性。本研究運用文獻分析法,以實務學說為基礎,檢視過去相關案件法規內容是否有缺漏及新增法規適用之疑義?增訂前之規範是否確有不足而有增訂必要?新訂專章與舊有規定之適用及調和?並嘗試指出其規範上之疑點,作為未來修正之參考。
 
刑法第10條第4項重傷害於實務上之認定疑難與可能的解決方式
林宥汝
本文探討刑法第10條第4項修法之理由與動機,說明修法之重要性;再就修法後對於重傷害之定義,透過學術文獻整理出初步之判斷標準。在修法前該項第1至5款「毀敗」實務認為須達「完全喪失機能」,縱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亦無法構成重傷害;94年修法新增「嚴重減損」,固然緩解成立第1至5款重傷害之  
困難,惟何種程度始稱「重大」?「嚴重減損」、「不治或難治」又應如何解釋?修法後在同條各款中有無一致的判斷標準以及如何解釋?本文整理學說及實務見解,分析可能之解釋方法及提出相關之立法建議。
 
 
人工智慧在異常、詐欺偵測上的應用
李育杰 教授
  網際網路興起後,數據不斷產出、累積,電腦設備的運算速度亦愈來愈快,人工智慧的研究有突破性的進展,而日益運用在異常偵測上,包括網路資安、股匯交易、電商消費、金融盗刷等,對不符合預期模式或觀測值的辨識,甚為有效。電商平台蓬勃發展,因網路的隱蔽性與便利性,各種詐騙與不法行為
快速成長,若不加以抑制,將嚴重影響其未來發展。本課程以異常偵測演算法、電商平台的詐欺偵測講述人工智慧的應用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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