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February 2024
 
企業永續與社會創新法制論壇
簡又新 大使、王子奇 校長、方元沂 院長、王淑音 副校長、方嘉麟 教授、
陳盈如 教授、陳言博 處長、江永楨 法官、洪令家 教授、康廷嶽 副所長、
陳一強 總經理、侯家楷 協理、蔣念祖 教授、許又仁 執行長
  方元沂教授浸淫永續發展相關領域的研究有年,其所策劃並集合十餘位專家學者撰著的《從CSR、ESG、SDGs到社會創新事業的永續世代法律必修課》,對於社會企業在永續發展的議題上如何創新而正視企業社會責任的大哉一問,提供了新穎而全觀的綜整論述。
方教授提綱挈領指出:近年來全球面臨
氣候變遷、資本主義偏斜發展導致貧富差距加大等嚴峻社會與環境問題,如何推動包容性經濟發展,已成為先進國家發展的首要目標。如何透過重塑資本市場力量更是關鍵的經濟工具,讓資本市場從營利與經濟發展為主要目的之導向轉為追求兼顧社會、環境利益,並讓所有不同類型的組織皆能發揮社會影響力。在這波改革中,國際上的主要趨勢是從推動社會創新與社會企業、強化一般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與E.S.G. 責任、到活化合作社及非營利組織商業化、推動永續金融鏈結永續發展目標等面向發展,因而介紹了社會創新與社會企業的發展和法律制度、社會創新與CSR 及ESG、永續金融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等相關重要議題。
 
 
企業不可不知的氣候變遷調適、減緩及公正轉型
李劍非 律師、黃海寧 律師
工業革命、科技演進引發自然資源耗用、環境汙染、氣候變遷等危機,如何調適、減緩及兼顧轉型的衝擊已是刻不容緩的議題。2022年3月公布的「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2050年淨零的軌跡與行動路徑,促進關鍵領域技術、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 4月嗣就「氣候變遷因應  
法」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修正重點為(1)排放源的盤查及查驗、(2)效能標準、(3)碳足跡標誌、(4)碳定價措施、(5)自願減量及減量額度、(6)總量管制及排放額度、(7)碳邊境調整機制。金管會提出「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於2027年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2029年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之查證;「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強化上市櫃公司資訊揭露品質與內容,以及建立我國永續金融分類標準等措施,運用金融市場的影響力,引導企業重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議題。
本課程闡述ESG的涵義、企業ESG的實例、我國呼應ESG的法制及政策、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重點鳥瞰,並敘及公正轉型 、氣候訴訟;從企業利害關係的角度觀察排放路徑中與企業息息相關的產業轉型、社會轉型等目標,以及關於碳費、效能標準、碳盤查與查驗、碳交易及碳捕捉利用封存等規範方向,並涵蓋歐盟與其他國家規劃中的碳邊境調整機制等,以利企業預先瞭解與規劃,俾於相關政策正式推行時正確配合。
 
企業不可不知的氣候變遷調適、減緩及公正轉型(一)
企業不可不知的氣候變遷調適、減緩及公正轉型(二)
企業不可不知的氣候變遷調適、減緩及公正轉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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