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April 2024
 
檢視金融監理沙盒制度圓桌會議
楊岳平 教授、陳肇鴻 教授、熊全迪 律師
金融科技興起帶來創新的金融服務,同時衝擊著現有的監理方式,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經常需要擺盪游移在靜觀其變、頒布指引、允許試辦、修改或訂立法律建構執照制度,甚或在實驗型的監理模式等選項中。為因應現行法規與新興科技的落差,我國於2017年12月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以  
監理沙盒實驗作為風險控管、監理疆界的反思與調適、協助創新業者落地發展的制度。採行監理沙盒制度,對大部分國家而言,仍然是相當新的嘗試,許多國家的監理機關仍處於評估及探究實施監理沙盒效益的階段。
本課程由金融科技領域專家從學術面及實務面檢視我國金融監理沙盒制度的發展現況與難題,以及金融科技創新產業所面臨的法制瓶頸,試就沙盒制度運作實務提供各方觀點,期有助於議題探討及疑義的釐清。
 
 
金融科技與法律
蔡昌憲 教授
  「共享經濟」發展到極致,「共享金融」相應而生。金融共享平台能進行徵信評分、撮合借貸,個人可自設放款利率,促使多餘的現金走向共享。在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下,百業皆金融,各行業透過資訊科技的力量,打造創新服務滿足人們的金融需求,取代傳統的銀行服務。金融科技的發展可謂
「破壞式創新」與「金融去中介化」,以供應鏈金融為例,經由強化核心企業與產業鏈上眾多企業的聯繫,構建穩健、共享的供應鏈利益共同體,從而提高生產資料流轉的效率。然而金融科技新創公司發展快速,可能帶來風險盲點,是以金融監理至為重要。金融監理核心任務有 (1) 消費者保障 (2) 洗錢防制 (3)防範系統風險,在金融科技發展初期,金融管制策略從「謙抑性/輕觸管制」轉變為「以原則為基礎之管制」,重視科技領域自治自主自律的特性,主管機關的角色趨於積極,法律管制富於彈性、易於因應快速變動環境、樂於接受創新、勇於實驗。
本講座以近年甫法制化之「群眾募資」與「金融監理沙盒」二新興議題為核心,透過金融科技的發展過程與法律作為金融管制手段之間的遞嬗流轉,介紹如何從金融監理到金融科技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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