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March 2016
 
依照2011年考選部規劃的司法官考試新制,未來有志報考司法官者,必須兼具「律師證照或一定資格之公務人員」及「三年以上工作經驗」之雙重條件,盼能藉以改善裁判品質從而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無論採取行政任命、立法任命或公開考試,各國司法官進用制度越加重視實務歷練,且往往與其法學教育體系連動;  
鄰近的日本、韓國近年的變革亦然。 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司法官儼然正義之化身。蘇永欽教授曾謂:「司法組織的設計,包括法官的選任,必須考量以下三個影響人民信任的主要因素:專業能力、審判獨立與價值多元。」在英美法系與歐陸法系訴訟制度不同,法官職權有異,在專業能力上各有偏重,審判獨立與價值多元方面,情況亦有區別。 自解嚴以來,臺灣在司法民主化、全民司法改革的潮流中,確立了司法不僅要獨立、要能迅速回應社會變遷、更要讓人民切身有感的改革方向。通過司法特考後的準司法官,儘管須經兩年實務訓練才分發至法院/地檢署,但新進者年齡偏低、社會及人生歷練不足,仍屢遭質疑。而開放律師、學者轉任司法官等多元進用管道,從歷年成效來看,也留有很大進步空間。
 
民間想望包青天─談國人對司法的期待
張永宏 法官
  包青天是中國古代最有名的法官,清廉如水、嫉惡如仇、辦案如神是他最鮮明的形象,也間接形塑了許多人對司法的期待。現代的法官似乎遠遠比不上古代的包青天,「明明有罪」的案件進入法院,不是耗時多年,就是輕判、甚至判無罪,更別提發生冤獄,還不時出現法官收賄的傳聞。為何現代司法與人民的
期待差距如此之大?張永宏法官以擔任十餘年刑事庭法官的角度,嘗試整理出現代司法的原則與實況、應為與不能為,並從史料中爬梳出真正的包青天,比較包青天所處的時代與今日的差別,進一步分析人民的期望中,有哪些是司法做不到的,又有哪些是司法應該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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