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May 2016
校園輔導與管教系列(一)
教師的輔導管教方式,如何兼顧法、理、情,達到教育目的?
劉金玫律師 主講 ‧ 陳端峰老師 主持
家長希望孩子在學校學得知識與技能,同時也獲得老師的適當輔導與管教。教師輔導與管教方式不當,不僅影響學生權利,情節嚴重時,教師也會被認定「無法勝任」這個「教師」的工作,而影響教職。校園內常見的親師生間糾紛,有很大部分出於親師生間互動不當,或老師的輔導管教方式有爭議性。 教師法明定教師的義
務包含「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然而隨著大法官會議將「特別權力關係」打破、校園人權法治意識抬頭,在法律明文禁止體罰,主管機關明文禁止不當管教的情況下,教師是否已經失去有效管教學生的利器?家長適不適合介入干涉教師的輔導與管教方式?學生權利保障的界限在那?親師生三方應該如何看待校園的民主法治、學生的權利與教育的目的? 本講座談談教師的輔導管教方式,如何能夠兼顧情、理,達到教育目的,又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家長的意見、學生的感受,如何獲得尊重?
校園輔導與管教系列(
二
)
如何才算是把孩子「教好」?讓我們也來關心老師!
黃旭田律師 主講
在台灣社會,大家對教育有種種看法,對於學校教育也常有很多期許或批評,在要求老師把學生教好的同時,大家有沒有傾聽老師的心聲? 「現在的孩子很難教」、「老師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甚至於「學生或家長會不會來告我」? 在教育現場的真象是「絕大多數的老師沒有準備好就進了教室」,
「究竟要怎麼『教』(輔導管教)學生,在師資培育過程幾乎沒有學到」,如果不給老師有效的協助,教育改革只是空談。在教育現場鼓勵老師超過二十年的黃旭田律師將藉本座談分享:
-老師的苦惱?
-如何激勵老師的士氣?
-如何提供明確的「輔導管教」準則?
-老師教好學生的「教好」,標準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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