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June 2016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嗎?你自覺是一個好公民嗎?學生到了大二就取得參政權,你覺得學校教育培養了他們的公民素養嗎? 德國戲劇大師布萊西特(Bertolt Brecht)有一段經典描述:「他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他從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他彷彿懵然不知,種種生活費用,如大豆價格、麵粉價格、租金、醫  
藥費等,全都與政治決定息息相關。他甚至對自己的政治無知引以為傲,挺起胸膛,高聲說自己討厭政治。這愚人並不知道,由於自己的政治冷感,社會出現了淫業、棄童、搶匪--更可悲的是出現了貪官污吏,他們對剝削社會的跨國企業阿諛奉承。」
這情景在台灣現階段看起來並不陌生。我們公民抱持「事不關已」心態的不在少數;近年學生開始積極地對政治議題發聲,在社群網路的加持下,影響廣泛而深遠。這過程中所採取的行動是否理性而有效,對整個社會、乃至於國家的發展,影響至鉅。教育者應盡其所能關照這個問題,是訓練自我保護,也是培養公民責任。
提供良好公民素養教育的最佳場所就是學校。教育部要求社會科課程必須包含公民課,但大多數流於形式,並沒有培養學生真正理解政府、社會、政策是如何運作,更沒有引導學生練習理性負責地參加公民行動。
適逢理律文教基金會、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與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共同主辦「2016理律盃大學校際公民行動方案競賽」之際,本講座邀請魏澤民老師基於多年來培育大學生公民素養的經驗、李岳霖律師基於推動「公民行動方案競賽」的經驗,為大家闡述培育學子公民素養的重要問題。 
 
「實驗教育三法」實施後政府與民間的接力 ─ 從偏鄉到都市,談科技及師資的翻轉
方新舟董事長、呂冠緯執行長、施惠文組長 ‧ 陳長文律師主持
  蘇格拉底兩千年前說「教育不是灌輸,而是點燃火焰。」 民國103年被許多人稱做臺灣教育「翻轉元年」。這一年,教育部「實驗教育三法」在11月間實施上路,民間努力也展現可觀的能量。政府及民間在「翻轉教育」另一階段的接力自此展開。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與《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三法,是為了保障學生學習權、家長及學生的教育選擇權,並落實《教育基本法》精神--鼓勵政府及民間教育創新與實驗。
以「實驗教育」、「翻轉教育」為關鍵字上網搜尋,看到各界長期努力的印跡,也看到平等受教權、均享教育資源、國家教育政策、課綱與教學落差、師資培育與評鑑、編制僵固、教師權益、偏鄉弱勢、科技教學…等等眾多議題,無一不令人牽繫掛心;三法上路後,對這些議題有何正面影響?
從政府與民間嘗試以「科技教學的硬實力」與「師資培育的軟實力」翻轉偏鄉教育的過程中,看到國家教育百年大計有哪些待補?政府與民間要翻轉什麼?如何翻轉?哪些理念需要法制化、哪些規定應該鬆綁,才能達到兩千年前孔夫子「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的理想?
理律沙龍邀請投身「翻轉教育」、深具真知灼見的開創者,與您分享第一線的經驗與建言。歡迎您參與對話、共同激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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