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和世界銀行來推動新自由主義,要求後進國家放棄政府的支持與保護,等於是逼迫輕繩量級的選手跟超重量級的選手同台進行不公平的競賽。 以台灣和美國為例,美國的跨國企業技術成熟且資源豐沛,WTO的自由貿易幾乎是為他們的競爭優勢而量身訂做,便利他們在全球壟斷、掠奪、剝削;在這種遊戲規則下,台灣這種以中小型企業為主的後進國家將永遠處於劣勢,只能替先進國代工,放棄較具創意與附加價值的生產環節與自有品牌,不啻淪為跨國企業的經濟殖民地。
林毅夫曾指出「市場應該被作為資源配置的基本機制,但政府也必須發揮積極的作用,以對促進產業升級和多樣化的投資行為進行協調,並對動態增長過程中先行者產生的外部性予以補償。」從這角度來看,台灣必須靠政府介入才有機會建立足以跟跨國企業抗衡的策略性產業或旗艦產業,取得靠創意和品牌參與世界競爭的空間,提昇產值,並達成人盡其才的理想;不過,這卻是政府干預手段中風險最高,也最容易催生貪腐與無能的方式。從實證案例來看,得不償失的錯誤政策遠多過成功的政策;而號稱成功的政策又往往欠缺客觀、明確的評估準則,既不足以定義政府的投入,也分不清楚所謂的成功案例有多少成分是該歸功於政策。
彭教授認為,台灣的財經與產業思想裡有兩大問題,一是產業政策違背台灣的先天條件,二是財經思想有違多元的社會發展目標,甚至有踐踏人權之虞。一般認為產業升級是台灣經濟困境的解方,然而彭教授主張,產業升級需要從中小企業出發,扶植中小企業有助於社會公平性;不過由於中小企業規模小,分工不足,需要四種要素來協助升級:一流人才、學界協助研發、長期穩定融資、充足人力分工以獲得足夠市場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