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September 2016
主張專利發明或新型專利的專利權,必須用「申請專利範圍」作為請求權的基礎。發明專利權範圍,以申請專利範圍為準,於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並得審酌說明書及圖式。本課程將說明何時得審酌說明書及圖式,並介紹專利範圍撰寫應注意之事項。
手段功能用語的申請專利範圍解釋
徐瑞如 顧問
什麼是手段功能用語?什麼又是手段功能用語之申請專利範圍? 為什麼有人會說手段功能用語在申請專利範圍裡是一種非常有爭議性的寫法? 本堂課將介紹手段功能用語之意義及其產生之問題,且一併說明撰寫專利說明書時應注意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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