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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佈局Q&A
吳弈錡 專利師、黃紫旻 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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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鼓勵發明人創作、促進技術交流與產業發展,藉專利制度授予專利權人一定期限排他的專有權利。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提出專利申請後,將技術公開;創作經審查符合專利法規定,一旦獲得專利權,即受國家強制力保護,可排除他人仿冒侵害,包括未經同意而製造、販賣、為販賣的要約、使用或進口等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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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國家採先申請原則、屬地原則,申請時機極為重要。專利三性指新穎性、進步性與產業利用性;依申請類型不同,可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其保護之標的、年限、審查方式皆不相同。專利申請佈局須衡量製造地、銷售地、競爭對手等因素,決定向哪些國家申請專利、申請哪些專利,以達有效保護其專利權與商業利益。面對日益劇烈的產業競爭及被壓縮的產品生命週期,能否迅速且確實的取得新技術或是互補技術,往往是企業技術能量深化與專業化、及早推出產品與服務於市場上的重要因素。
本課程彙整專利申請前之相關疑問,闡述為什麼要申請專利?只要申請就能拿到專利嗎?申請專利前要先做什麼?什麼時候申請?申請哪國專利?誰可以申請專利?供對專利領域有興趣者初探專利申請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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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專利法規下之更正實務
邵而康 專利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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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修正」係為專利申請階段,依智慧財產局審查意見函所指出專利說明書錯誤之處所為的修改,進而修正專利說明書形式及實體上缺陷,據以爭取專利最大核准專利範圍;專利「更正」係申請人於已獲准並公告的專利說明書之專利要件所為的修改,進而更正該專利的實體缺陷,常運用於被舉發階段的防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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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在取得專利權後,發明專利及新型專利的更正事項樣態有(1)請求項之刪除(2)申請專利範圍之減縮(3)誤記或誤譯之訂正(4)不明瞭記載之釋明;設計專利的更正事項樣態則僅有(1)誤記或誤譯之訂正(2)不明瞭記載之釋明,因此當取得設計專利時,即無專利的變更。
本課程介紹台灣現行專利法規下之更正實務,並輔以案例進行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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